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公开办〔2020〕1号)要求,制定本报告。
2019年以来,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所列要素,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7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77号)等文件,紧紧围绕全市科技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拓宽了公开渠道,有效推进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我局公开《六盘水市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市科技局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公示》《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六盘水市中药材领域专家的函》等信息60余篇,为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起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2.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涉及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门户网等公开并及时更新,包括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已接入市政务管理局的网上办事大厅。
(2)2019年未发生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他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政务公开无收费现象。
(4)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39号提案和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84号提案进行协助回复,并将《六盘水市科技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和《六盘水市科技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
3.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间在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六盘水市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要求和指导对依申请公开系统的进行维护,并规范了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畅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了申请的办理工作。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省电子政务网六盘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局信息公开栏。热情接待来电或来访的社会公众,及时回答咨询问题。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科技工作。组织采编科技信息上报在科技部、科技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科技信息。围绕“互联网 政务服务”示范试点省建设我市的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等栏目,以供公众对科技工作进行监督,方便公众咨询业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接受咨询服务。2019年,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7条,无网上咨询服务。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三是公开《关于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六盘水科发〔2019〕12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科发〔2019〕13号)等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增强了科技管理透明度。四是制定《市科技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所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核查,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信息审查、报送、发布机制。五是调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增减目录,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办完成对信息公开平台的、省电子政务网和局门户网站的维护、改版、升级。六是制定了《市科技局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试行)》,同时公布了《市科技局主动公开目录》,严格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平台建设
2019年局累计发布信息53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401条,其它方式(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131条。
(六)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我局人事变动情况,对包括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内的2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印发了《市科技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20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六盘水科发〔2019〕16号),调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做到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年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和局网站等平台建设培训15天、2人次;三是制发《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市科技局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市科技局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规则〉的通知》(六盘水科发〔2019〕11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与“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社会的需求仍有差距。还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实用”的情况,在与网民互动环节中缺乏有效机制来保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宣传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好,发布的内容不够生动吸引网民,关注的人数较少,政务公开的范围窄。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强化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府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调整修改有关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2.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对本单位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3.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新媒体组织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把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更新网站、微博微信相关内容,确保网站更美观、实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
4.加强与媒体合作,强化队伍建设。积极邀请媒体参与科技宣传报道,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我局信息宣传队伍建设,深挖科技信息,增强科技信息采编能力,更好地为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需要说明事项。